成家是人生的一大階段,買房後很多人都是面臨初次裝修的新手,很常找了室內設計師、統包,確認裝修方案後,就全權交給合作廠商處理,等待新家落成,不清楚自己該做什麼。
事實上在開工裝潢前,除了與設計師、統包討論時該重視的室內設計要點,有許多事前準備是由屋主來做會更妥當,這些裝修前置作業若做得好,能夠避免後續被鄰居檢舉意外產生的裝修糾紛。狸樂聚將整理這些裝潢注意事項,幫助各位裝潢新手們做好準備,以免這種預料之外的住宅裝修糾紛影響成家的美好心情。
依據《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》,住宅屬於第三類的噪音管制區。
若裝修時音量超過管制標準,經管委會協調不成,遭到鄰居向主管單位檢舉成立,則可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》,可處以新臺幣3,000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或依《噪音管制法第23條》規定,處新臺幣3,000以上30,000元以下罰鍰,無論是依哪種條例罰鍰,之後都要限期改善,未遵行者,按次處罰。
此外,規範雖有提及日間、晚間、夜間三個時段的噪音標準,但實務上各縣市都有規範可以裝修施工的時段,雖然各縣市詳細可施工時間有差異,但大多在8:00 AM~6:00 PM這個範疇,若在不可施工的時間裝潢,即使施工音量不大也有被檢舉的可能。
依照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》規定,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,應符合排放標準。而且各縣市的主管機關可因特殊需要,擬定更嚴格的標準。
一般這種住宅裝修施工的糾紛,鄰居通常會先告知管委會協調改善,若協調改善無果,可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》,可處以新臺幣3,000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並得令其在限期內改善;如果期限內不改善者,可連續處罰。
若鄰居是直接向主管機關檢舉,則會有專員來檢查,確認污染是否屬實,且確認裝修施工現場是否有依照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》有做防塵措施,若污染屬實,或現場無防塵措施,依據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》規定,得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100,000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;情節重大者可勒令停工。
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》中名詞定義所述,公寓構造可區分為4種類別:專有部分、共用部分、約定專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。
「專有部分」就是指屋主擁有獨立產權、登記在房屋所有權狀中的範圍,屋主擁有全部產權,因此大家的室內設計規劃只要不違反裝修法規,是可以依喜好裝潢成想要的樣子。
「共用部分」簡單來說是指法定的公設,如社區大廳、頂樓、樓梯、走道等等,身為住戶只能使用,不得擅自變更,若有要裝修、修繕、改良,則需要由全數居民同意,並由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來向主管機關提出裝修申請,才不會引起裝潢糾紛。
「約定專用部分」,是指使用者不擁有產權,只是依約定讓某一戶有使用的權利,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大樓的露台、獨棟房屋但擁有社區管理的庭院,這是屋主裝修時最容易與鄰居產生裝修糾紛的類型。因此大家要在露台、庭院裝修採光罩、雨遮或做更動外觀的工程時,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的權益屬於哪一種,並取得社區管委會同意才可施工,否則是違反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》,能依據同法第49條由所處縣市的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0,000元以上,200,000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、恢復原貌;若不改得連續處罰。
「約定共用部分」則是原屬於某個住戶的產權,但經約定給大家共用,最常見的就是一樓的騎樓、管理室,會產生爭議的部分是要裝修、修繕、改良時,所支出的費用是否要用社區公共基金來全額支付,或依比例補助。
人感到被在乎,通常會比較願意互相,如此一來工程期間做事會順暢許多,較不會有被打電話裝潢檢舉這類問題產生,同時也能和未來的鄰居打下良好關係基礎。
「裝潢保證金」是一種表態,就是保證若裝修施工時公設遭到碰撞損壞,會擔負修復公設的義務,因此如果工程順利完成,沒有造成損壞,管委會就會將這筆錢退還。
「清潔費」則是義務,畢竟裝潢工班進出的人數眾多,施工時間長,多少會造成大廳、走廊、電梯等公設髒污,這筆錢是用來支付後續公設區域的清潔,因此不會退還。
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兩筆錢應該由裝修廠商繳納,但實務上裝修公司是與住戶有契約關係,但與管委會沒有直接關聯,而管委會是與住戶有權利義務的關係,所以身為屋主才是要居中負責的人。
大家在裝修的時候要記得主動將裝潢保證金與清潔費交給管委會,畢竟管委會是整個社區管理的核心,與管委會溝通良好,也能減少裝修糾紛產生。至於若真的不幸碰上裝潢工班損毀公設的情況,大家後續能再和廠商釐清責任歸屬,請對方支付修復公設的款項。
釐清裝修流程:打造舒心家園不手忙腳亂
事實上在開工裝潢前,除了與設計師、統包討論時該重視的室內設計要點,有許多事前準備是由屋主來做會更妥當,這些裝修前置作業若做得好,能夠避免後續被鄰居檢舉意外產生的裝修糾紛。狸樂聚將整理這些裝潢注意事項,幫助各位裝潢新手們做好準備,以免這種預料之外的住宅裝修糾紛影響成家的美好心情。
了解法律規範
裝修工程相關的法規問題,若與合法執業的設計師、統包合作,廠商們通常都會為大家把關那些裝潢注意事項,並向各縣市的主管機關申請「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」,做到合法施工,但一些施工過程的相關規範,以及常見的住宅施工裝修糾紛,屋主若能先簡單了解,能更了解自身在裝修時的義務與權益,也是避開裝潢糾紛的不二法門。噪音糾紛
做裝修工程時,難免會有敲敲打打、設備運作的噪音,這通常就是裝潢糾紛產生的一環。依據《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》,住宅屬於第三類的噪音管制區。
時段 | 平均施工噪音不得大於 | 最大噪音不可超過 | |
日間 | 7:00 AM~7:00 PM | 72分貝(dB) | 100分貝(dB) |
晚間 | 7:00 PM~11:00 PM | 67分貝(dB) | 80分貝(dB) |
夜間 | 11:00 PM~7:00 AM | 62分貝(dB) | 70分貝(dB) |
若裝修時音量超過管制標準,經管委會協調不成,遭到鄰居向主管單位檢舉成立,則可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》,可處以新臺幣3,000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或依《噪音管制法第23條》規定,處新臺幣3,000以上30,000元以下罰鍰,無論是依哪種條例罰鍰,之後都要限期改善,未遵行者,按次處罰。
此外,規範雖有提及日間、晚間、夜間三個時段的噪音標準,但實務上各縣市都有規範可以裝修施工的時段,雖然各縣市詳細可施工時間有差異,但大多在8:00 AM~6:00 PM這個範疇,若在不可施工的時間裝潢,即使施工音量不大也有被檢舉的可能。
空氣汙染糾紛
裝修施工過程中會有粉塵產生,源自於木作、板材等等細小的碎末與纖維,也有油漆、溶劑、接著劑等釋放的有害物質,因此裝修時若未注意讓這些污染源擴散影響其他住戶,就會與鄰居產生裝修糾紛。依照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》規定,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,應符合排放標準。而且各縣市的主管機關可因特殊需要,擬定更嚴格的標準。
一般這種住宅裝修施工的糾紛,鄰居通常會先告知管委會協調改善,若協調改善無果,可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》,可處以新臺幣3,000以上15,000元以下罰鍰,並得令其在限期內改善;如果期限內不改善者,可連續處罰。
若鄰居是直接向主管機關檢舉,則會有專員來檢查,確認污染是否屬實,且確認裝修施工現場是否有依照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》有做防塵措施,若污染屬實,或現場無防塵措施,依據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》規定,得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100,000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;情節重大者可勒令停工。
空間使用權責糾紛
住家裝修時有一種紛爭是來自空間的權責問題,通常源自於屋主對自家可裝修的範疇不夠理解。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》中名詞定義所述,公寓構造可區分為4種類別:專有部分、共用部分、約定專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。
「專有部分」就是指屋主擁有獨立產權、登記在房屋所有權狀中的範圍,屋主擁有全部產權,因此大家的室內設計規劃只要不違反裝修法規,是可以依喜好裝潢成想要的樣子。
「共用部分」簡單來說是指法定的公設,如社區大廳、頂樓、樓梯、走道等等,身為住戶只能使用,不得擅自變更,若有要裝修、修繕、改良,則需要由全數居民同意,並由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來向主管機關提出裝修申請,才不會引起裝潢糾紛。
「約定專用部分」,是指使用者不擁有產權,只是依約定讓某一戶有使用的權利,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大樓的露台、獨棟房屋但擁有社區管理的庭院,這是屋主裝修時最容易與鄰居產生裝修糾紛的類型。因此大家要在露台、庭院裝修採光罩、雨遮或做更動外觀的工程時,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的權益屬於哪一種,並取得社區管委會同意才可施工,否則是違反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》,能依據同法第49條由所處縣市的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0,000元以上,200,000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、恢復原貌;若不改得連續處罰。
「約定共用部分」則是原屬於某個住戶的產權,但經約定給大家共用,最常見的就是一樓的騎樓、管理室,會產生爭議的部分是要裝修、修繕、改良時,所支出的費用是否要用社區公共基金來全額支付,或依比例補助。
免除裝修糾紛的事前準備
了解法規的定義與罰則後,同時也大致了解了裝修流程中可能會對左鄰右舍會造成的影響,如此一來大家也就能事先做好準備,預防住宅裝修糾紛發生,即便實際遭遇鄰居的抱怨,也能盡量不傷感情的妥善解決紛爭,順利裝潢完工。確認工程內容合乎法規
與鄰居的裝潢糾紛中,最怕的是自身沒有符合法律規範,因為一般來說法律內容是道德的最低標準,代表著社會共識下的界線,因此在做室內設計規劃時,就要符合法律的規範,並做好應有的標準流程,確認合作的廠商是合法執業,取得室內裝修許可証,並告知管委會裝修的施工工期。在一切都合乎法律的情況下,即便被人撥打電話1999做裝潢檢舉,也只要回電告知已取得裝修許可證,若有專員到施工案場檢視,也積極配合,即可輕鬆化解問題。施工前敦親睦鄰
儘管裝修施工合乎法律,但人仍是很在意被尊重的感受,尤其施工時很難避免敲敲打打、粉塵飄散,甚至搬運材料設備時,可能干擾鄰居的進出,被干擾的人難免心生不快,裝修糾紛的禍根通常由此埋下,因此施工前除了向管委會申請、公告施工工期外,也可向受干擾最大的幾戶鄰居親自打聲招呼,送些簡單的小餅乾、水果之類較無負擔的禮物,感謝對方在裝修期間的擔待。人感到被在乎,通常會比較願意互相,如此一來工程期間做事會順暢許多,較不會有被打電話裝潢檢舉這類問題產生,同時也能和未來的鄰居打下良好關係基礎。
裝潢保證金與清潔費
裝潢保證金與清潔費,是屋主確認要裝修施工後,支付給管委會的兩筆費用。「裝潢保證金」是一種表態,就是保證若裝修施工時公設遭到碰撞損壞,會擔負修復公設的義務,因此如果工程順利完成,沒有造成損壞,管委會就會將這筆錢退還。
「清潔費」則是義務,畢竟裝潢工班進出的人數眾多,施工時間長,多少會造成大廳、走廊、電梯等公設髒污,這筆錢是用來支付後續公設區域的清潔,因此不會退還。
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兩筆錢應該由裝修廠商繳納,但實務上裝修公司是與住戶有契約關係,但與管委會沒有直接關聯,而管委會是與住戶有權利義務的關係,所以身為屋主才是要居中負責的人。
大家在裝修的時候要記得主動將裝潢保證金與清潔費交給管委會,畢竟管委會是整個社區管理的核心,與管委會溝通良好,也能減少裝修糾紛產生。至於若真的不幸碰上裝潢工班損毀公設的情況,大家後續能再和廠商釐清責任歸屬,請對方支付修復公設的款項。
結語
裝修糾紛一般是指屋主與廠商在裝潢合作的不順暢,但這種因裝修工程與鄰居之間產生爭執的情況也不少見,而且多半是因裝潢前置作業未完善才導致被檢舉。入住新居不易,大家都希望能與鄰居好好相處,因此只要如狸樂聚前文所述,施工前確保自身在裝修時皆符合法規,且在施工前也依照流程與管委會申請,並禮貌的與鄰居打招呼表示裝修工程期間打擾了,一般都能在源頭排除與鄰居產生不快的可能,自然能遠離這種裝潢糾紛。釐清裝修流程:打造舒心家園不手忙腳亂